隨著義烏市交警部門“創(chuàng)文明交通、治秩序亂象”系列行動的持續(xù)推進,第一階段“亂行車”和第二階段“亂停車”的集中整治已取得顯著成效,義烏全市交通環(huán)境得到明顯改善。從4月11日起至4月30日,交警部門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“亂過路”集中整治行動,行人闖紅燈最高罰款50元。
據(jù)了解,從3月21日開展集中整治行動以來,截至4月10日,市交警部門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87971起,其中“亂行車”56686起、“亂停車”26958起、“亂過路”2425起、酒駕毒駕258起、涉牌涉證332起、違法載人1312起,整治成效顯著。
在4月11日至4月30日期間,市交警部門將進行“亂過路”的集中整治行動?!皝y過路”主要為非機動車、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;非機動車違法載人、占用機動車道行駛;行人不在人行道內行走、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;跨越、倚坐道路隔離設施等違法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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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(jù)了解,針對“亂過路”不文明現(xiàn)象,交警部門也將采取相應處罰措施。其中,非機動車“亂過路”處罰措施為:
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,根據(jù)《浙江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〉辦法》第73條第1款第1項,處二十元罰款;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89條,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;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,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;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,根據(jù)《浙江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〉辦法》第73條第2款第1項,處五十元罰款。
行人“亂過路”的處罰措施為: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89條,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;行人跨越、倚坐道路隔離設施,根據(jù)《浙江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〉辦法》第72條第1款第2項,處十元罰款。
當然,除了行人需要遵守交通規(guī)則外,機動車駕駛員更需要注意,“亂行車”“亂停車”以及酒駕、三輪車載人等交通亂象也還在繼續(xù)嚴查中。文明交通一小步,社會進步一大步,請大家自覺杜絕這些不文明現(xiàn)象,并從自身做起,共同創(chuàng)建全國文明城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