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寧波網訊 “刷卡送啤酒”、“贈送啤酒,多充多送”……雖然酒類只是促銷的贈品,但在廣告中出現(xiàn)酒類相關內容,卻是被禁止的。前天,工商部門發(fā)布易違法警示:前段時間我市不少通信公司和個別銀行在促銷過程中,利用酒類贈品進行廣告宣傳,違反了《酒類廣告管理辦法》。
日前,海曙工商分局經檢隊在例行執(zhí)法中發(fā)現(xiàn),我市多家通信運營商正在進行預存話費贈送啤酒的促銷活動,并且通過報紙、網絡甚至短信向用戶發(fā)布諸如“充值60元送某品牌啤酒”的廣告,啤酒成了不少商家促銷的贈品。除通信運營商外,也有銀行打起了啤酒的主意。有家銀行在廣告中稱,新申請該銀行信用卡并刷卡消費一次,即可得雪碧或罐裝啤酒六瓶。
煙酒等屬于特殊商品,從1996年起,國家工商總局就對酒類實行嚴格的廣告管理辦法,酒類商品廣告除需遵守《廣告法》等規(guī)定外,還要同時遵守專門的《酒類廣告管理辦法》,含有酒類商品名稱、商標、包裝、制酒企業(yè)名稱等內容的所有酒類廣告都需執(zhí)行此辦法。其中第八條規(guī)定,“在各類臨時性廣告活動中,以及含有附帶贈送禮品的廣告中,不得將酒類商品作為獎品或者禮品出現(xiàn)?!蓖瑫r,《酒類廣告管理辦法》規(guī)定,酒類廣告中不得出現(xiàn)以下內容:鼓動、倡導、引誘人們飲酒或者宣傳無節(jié)制飲酒;飲酒的動作;未成年人的形象;表現(xiàn)駕駛車、船、飛機等具有潛在危險的活動;諸如可以“消除緊張和焦慮”、“增加體力”等不科學的明示或者暗示;把個人、商業(yè)、社會、體育、性生活或者其他方面的成功歸因于飲酒的明示或者暗示;關于酒類商品的各種評優(yōu)、評獎、評名牌、推薦等評比結果;不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,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和不科學、不真實的其他內容。此外,對酒類廣告在大眾媒介播(刊)出時間、版面等也作了相關規(guī)定。
從工商部門對這些企業(yè)的詢問情況看,企業(yè)大都是在不知該法規(guī)的情況下發(fā)布了酒類贈品的廣告,僅有一家已接到總部整改通知?!氨敬紊姘傅亩际切┹^大的企業(yè),企業(yè)本身的法律意識應該說還是比較強的,卻也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可見企業(yè)在刊登廣告時對于廣告內容合法性的自我審查能力仍有待加強?!焙J锕ど谭志纸洐z隊負責人說。為此,工商部門再次提請相關廣告主、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(fā)布者注意,不得將酒類商品作為獎品或者禮品進行廣告宣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