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男子在與女友開房時,悄悄偷走女友的銀行卡取現(xiàn)。然而,他在庭審中竟稱,偷錢是為了警告女友不要私會網友。日前,龍子湖區(qū)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盜竊案,被告人葉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,并處罰金2千元。
被告人葉某在上海一家工貿公司工作,經人介紹認識了在我市上學的楊某,案發(fā)前,兩人已經相戀了近一年。2011年12月25日上午10時許,葉某和女友楊某在國治街友誼賓館住宿時,趁女友不備,將她錢包內的銀行卡偷出,并于當日分別從兩臺ATM機取款合計1900元。楊某發(fā)現(xiàn)銀行卡遺失后,于次日前往銀行辦理掛失手續(xù),卻發(fā)現(xiàn)卡里存款少了錢。之后,民警通過調取銀行監(jiān)控,鎖定了作案人葉某。
2月29日,龍子湖區(qū)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,被告人葉某就其作案動機向法庭辯稱,女友私下會見男網友,他偷錢是警告女友不要再與對方見面。法院認為,被告人葉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盜竊罪,鑒于葉某案發(fā)后主動投案,并積極退賠被害人損失,依法從輕作出上述處罰。